供热价格一涨再涨 热价制定不能是独角戏

时间:2009-11-02 10:24   来源:瞭望

  天气渐冷,我国北方地区陆续开始供热。一直以来,供热价格是城镇居民和供热企业争论的焦点。查阅过去几年的资料,在供热企业年年喊亏与城镇居民不断的质疑和反对声中,供热价格一涨再涨,鲜有降价特例。

  今年,西安、石家庄、兰州等城市公布今冬供热价格不变。然而在供热价格盘踞不动的背后,是今年同比下降的煤价。“不涨价”使当地居民悬着的心稍事平静,但也有人不买账。一位兰州市民还向兰州市物价局提交了召开降价听证会的申请。他认为今年煤价大幅下跌,热价也应下调。兰州市物价局给予明确答复:今年兰州燃煤供热价格不调整。

  就在兰州为热价争议之时,革命老区甘肃省庆阳市市政府所在地西峰区却根据煤价变动,召开听证会,下调供热价格,“煤价下降,供热成本相应减少”是下调供热价格的主要依据。

  在“逢听证必涨价”这一“潜规则”的影响下,热价涨落牵动着公众的神经。看来,应该理清解决热价涨落矛盾办法的思路了。

  首先,政府应当科学规划,适度干预供热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波动是正常现象。然而在北方地区,供热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直接决定着居民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在市场调节无力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对其进行干预。在核定像供热这样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价格成本的时候,要做到公开、透明,不应以“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搞一次听证会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懒政的托词。

  其次,供热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主动加强自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降低运营成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经得起相关部门的核查和群众的质疑。据笔者了解,一些供热企业因管理不科学而高成本运营,还存在购置豪华汽车、经营宾馆的现象。笔者不禁要问:上述成本是否摊入供热成本中?在煤价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仍然“坚挺”而导致“倒挂”的成本到底是什么?权威部门应对此进行监审。作为供热市场上的垄断群体,供热企业的成本明细账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质疑。由此,供热价格的调整也就有了更明确的根据。

  再有,推进供热定价机制不断改进。继续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规范供热价格随行就市,让广大市民明明白白消费,同时也保障供热企业的利益。山东青岛、威海等地一些小区将以面积计价改为按热量计价的收费方式,这不仅给了居民更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供热时间和温度,节约了居民供热支出和能源成本。

编辑:杨丽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