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议会批准欧元区永久救助机制协议

时间:2012-02-29 10:2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巴黎2月28日电(记者 李明)法国参议院(议会上院)28日投票批准了欧盟国家有关建立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欧洲稳定机制(ESM)的协议,该协议本月21日已经国民议会(议会下院)批准,法国议会两院至此完成了这一协议生效所需的立法程序。

  根据这份协议,欧洲稳定机制将是一个由欧元区国家依据国际法,通过缔结条约成立的政府间组织,总部设在卢森堡。欧洲稳定机制的初始有效融资能力为5000亿欧元(约合6620亿美元),为了在发债融资时获得最高信用评级,其认缴资本将达到7000亿欧元(约合9270亿美元),其中800亿欧元(约合1060亿美元)为实际到位款项,剩余的6200亿欧元(约合8210亿美元)将包括欧元区国家承诺可随时支付的款项和担保。

  法国欧洲事务部长让·莱奥内蒂透露,法国认缴资本为1400亿欧元(约合1854亿美元),实际到位款项中需承担160亿欧元(约合212亿美元)。

  欧洲稳定机制将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较原计划提前了一年,启动后将利用欧元区国家提供的担保从市场融资并以优惠利率贷给陷入财政困难的国家,也可在二级债券市场上回购欧元区成员国债券,还具有为商业银行注资等其他职能。但只有签署并批准“财政契约”的欧元区成员国和相关机构才有权向欧洲稳定机制申请救助。

  面对愈演愈烈的债务危机,在去年12月召开的欧盟峰会上,除英国以外的欧盟26个成员国均同意缔结旨在加强财政纪律的“财政契约”,并决定提前一年启动欧洲稳定机制。今年1月30日,除英国和捷克以外的欧盟25国通过了“财政契约”草案。

  希腊2009年底率先爆发主权债务危机,欧元区由于缺乏一套现成救助机制予以应对,助长了市场恐慌情绪蔓延。欧盟于2010年5月联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了总额7500亿欧元(约合9933亿美元)的3年期临时救助机制,以防其他欧元区国家再步希腊后尘,2011年3月21日又就永久性救助机制即欧洲稳定机制的具体架构达成协议。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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