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11月23日电 (记者张正富)欧盟委员会23日公布了旨在加强欧元区成员国预算监管的提案,要求各成员国在向本国议会提交税收和支出计划草案前,必须事先提交给欧盟征求意见。
根据该提案,欧盟委员会如果认为欧元区成员国的预算有悖于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规定的相关政策义务,就有权要求该成员国政府对预算作出修订。虽然欧盟委员会的意见没有法律效力,但它将会通过公布修订建议给成员国施压。该提案同时要求欧元区成员国必须设立独立的财政委员会对预算进行独立评估。
欧盟委员会还提议依据欧盟相关法律对正在接受救援或面临严重金融风险的成员国的预算加强监管,欧洲理事会将有权建议这些成员国向国际救助机构请求金融援助。
在回答记者关于提案中所涉及权力的合法性问题时,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公布提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欧盟条约第136条规定,欧盟委员会有权提出具体法规,以加强欧元区的一体化。
巴罗佐说:“当前的债务危机已经显示,欧盟层面上如果没有更加强有力的经济治理将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维护我们的共同货币。事实证明,由各成员国自己监督预算纪律是不行的。如果欧盟委员会不做这件事情,又有谁能做呢?”
他还说,当前正是深陷困局的欧元区强化经济治理和经济一体化的最佳时机,“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困难的时刻永远不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