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要求希腊出售国家电力资产

时间:2010-07-29 10:4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正在希腊审查该国削减赤字工作的欧盟代表7月27日表示,要求希腊政府出售该国国家电力公司40%的资产,将关系到希腊能否得到数额为90亿欧元的第二批贷款。

  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代表26日抵达希腊,考察该国削减开支和财政改革工作的进展,以便决定是否向该国继续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欧盟代表与希腊政府讨论了将该国能源市场私有化的问题。

  根据希腊与欧盟及IMF于5月达成的1100亿欧元贷款救助协议,希腊政府承诺,通过一系列改革放开国内经济,进一步对电力部门实施私有化改革,但协议并未具体要求国家电力公司私有化或出售资产。

  希腊已于5月获得了第一批规模为200亿欧元的贷款,其中145亿欧元来自欧盟,55亿欧元来自IMF。根据协议,希腊将于9月和12月分别获得第二批和第三批贷款,数额均为90亿欧元。在每笔贷款中,来自欧盟和IMF的资金分别为65亿和25亿欧元。贷款条件规定,希腊须在2010年内将财政赤字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2009年的14%降至8.1%,并于2014年将该比重降低到3%以下。希腊财政部长帕帕康斯坦丁努表示对完成削减赤字目标并于9月份如期获得援助贷款充满信心。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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