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监管立法在争议中起步 已赋政府拆分权

时间:2009-11-06 13:03   来源:人民日报
  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近日相继通过一些有关金融监管的议案,并就监管的结构性改革进行了听证讨论,美国金融监管立法的漫漫历程由此开启了第一步。

  为监管漏洞打“补丁”

  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定型于上世纪30年代。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许多监管漏洞也随之出现,如联邦监管人对银行有干预权,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由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组成的影子银行体系则权力有限。目前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之一就是给这些漏洞打“补丁”。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长期无人监管,是让保险业巨子美国国际集团(AIG)轰然倒下的元凶。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通过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议案,要求从事衍生品交易的银行和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的资本金,其交易应在票据交易所进行。尽管该议案大大加强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衍生产品市场的监管权,但许多专家认为,此举可能导致职责不明或双重监管。此外,众议院通过的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控制的议案,要求金融业信用评级公司须公开其评级获利情况,并赋予SEC监督其操作的权力。评级公司还被要求任命更多的独立董事。如果投资者认为评级公司出现评级错误,可以起诉评级公司。

  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也是美全面改革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根据金融服务委员会的议案,信用卡、抵押贷款、个人储蓄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都将置于这一新机构的监管之下,目的是防止金融机构对消费者发放掠夺性贷款,确保消费者获取可以理解的金融产品信息。

  实施系统风险监管

  这场金融危机凸显了系统监管的迫切性。根据众院有关议案,美国将成立一个由财长任主席、联邦高级监管人组成的监管理事会承担系统风险监管者的角色。该机构有权制定政策,对大型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的监管标准,协调不同联邦机构之间的分歧。在现有监管人中,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系统监管中将发挥主要作用。

  尽管各方在加强系统性风险监管上几乎没有分歧,但由谁执行这一权力,国会、政府内部却存在争议。美国企业研究所的金融专家沃里森认为,美联储本身就会造成系统性风险。正是由于美联储长期维持低利率,引发了房产泡沫,最终导致了目前的抵押贷款崩溃、金融危机以及经济衰退。因此,要建立一个独立于美联储之外的机制,才能阻止系统性风险。

  许多专家则对过度依赖政府保障系统健康的可行性提出质疑。布鲁金斯学会的金融专家伊利奥特认为,政治考虑和民众态度往往使政府很难对市场泡沫采取行动。

  赋予政府拆分权力

  这场金融危机创造了一个新的英语词汇,即“大到不能倒”(的企业)(英文缩写TBTF)。一些巨无霸级的金融机构一旦陷入危机,就具有威胁整个系统的能量,而政府除了动用纳税人的资金对其出手救援外,几乎没有更合法的有效手段。过去两年里,金融危机改写了美国的金融格局,一些金融机构的规模膨胀得比危机前更大。截至今年上半年,摩根大通、美国银行、富国银行控制了美国储蓄额的33%,这一比例比2008年底上升了11%。这令人们愈发担心,政府早晚要陷入救援这些“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机构的困境中。

  为避免这种困境出现,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议案称,系统监管人有权拆分陷入经营困境的大型金融机构。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日前表示,即使是经营健康的大型金融机构,只要判定这些机构的规模和范围大到足以威胁宏观经济稳定的程度,政府就有权要求它出售或转让资产。这是迄今为止美国政府关于拆分大型金融机构的最严厉表述。《华尔街日报》的分析认为,这显示出美国政府正倾向于接受用这种“先发制人”的方法解决问题。避免金融机构“大到不能倒”的最好办法,就是从一开始就不让它做大。

  白宫希望今年年底前能完成金融监管改革的立法。然而,从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议案,到最终参众两院形成统一文体的法案,这是一个艰难的讨价还价过程。在美国金融界对几乎所有改革内容持反对意见,参议院党派界限日趋明显,立法程序受限等背景下,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能否通过立法程序,可能还存在着变数。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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