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务员加薪后特首月薪将为16万澳门元

时间:2011-03-02 14:46   来源:中新网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澳门特区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3月1日细则性讨论公务员加薪法案。公务员加薪后,行政长官月薪将为16万元。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去年在立法会上作2011年施政报告时表示,回归后公务员曾于2005年、2007年及2008年三度加薪,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加薪,考虑到特区政府年年有盈余,加上通胀率上升,在一连串因素下,崔世安决定建议,在今年调整现职及非现职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薪俸。

  至于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及立法议员薪酬方面,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主席郑志强会后表示,按现行法例规定,行政长官的薪俸得按照公职薪俸表一百点数值的修改比例自动调整,无须任何程式,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及立法议员的薪酬均与行政长官薪酬挂鈎,按规定的百分比计算。

  据悉,公务员加薪后,行政长官月薪将为16万元,另加相等于薪酬的35%交际费;主要官员亦将相应调整薪酬,司长薪酬为行政长官薪酬的75%。

  另外,在委员会会议上,特区政府代表已解释今次加薪涉及的总金额预计为5.39亿元,政府将在今年财政预算中,将预计的其中5亿元财政盈余拨入备用拨款支付。(肖龙)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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