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海南购物可享离境退税政策 800元退税11%

时间:2010-12-28 14:55   来源:中新网

 

  海南省从2011年元旦日开始率先试行离境退税政策,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境外游客在指定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达800元人民币,可以退回11%的税。图为外国游客在海南购物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海南省从2011年元旦开始率先实施离境退税政策。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境外游客在指定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达800元人民币,可以退回11%的税。据悉,境外旅客取得退税须同时满足包括“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在内的六大条件。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离境退税政策的基本流程包括购物申请退税、海关验核确认、代理机构退税和集中退税结算4个环节。

  记者从昨日在海口举行的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目前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的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退税率统一为11%,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境外旅客在办理退税时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和币种。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退税币种包括人民币或自由流通的主要外币。

  21大类物品可享退税

  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运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文具、体育用品、医疗器材、家具等,共21大类324种,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能享受退税。

  政策试点初期,海南将选择信誉好、管理规范的省内百货商场作为退税定点商店,并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分别设置退税点。目前,退税定点商店的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离岛免税”尚待时日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昨日表示,国人“离岛免税”政策目前实施条件尚未成熟,但针对本国居民“离岛免税”的政策正在抓紧准备之中。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建省办经济特区20多年来,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由于发展起步晚、基础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仍然欠发达。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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