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13日宣布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协助解决个人投资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
他预计,调解中心将于2012年的年中推出,可望为消费者提供费用较相宜的途径,更快速地处理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纠纷,代替时间漫长和费用高昂的诉讼。
他指出,现时所有受证监会和金管局监管或发牌的机构,例如银行和经纪行等,都必须加入成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员。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将为证监会全资拥有的公司,特区政府会在今年内向立法会提呈,要求赋予证监会有关的权力。
陈家强指,成立调解中心的费用和中心首3年的运作开支,将由特区政府、金管局和证监会共同承担。
另外,特区政府亦会设立“投资者教育局”,提升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