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签发布中证指数协议 有关安排7月5日生效

时间:2010-05-25 14:15   来源:中新网

  据香港商报报道,港交所24日宣布,其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交易所信息服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营企业中证指数签署协议,透过香港交易所信息服务的市场数据平台,发布由中证指数公司编纂的指数。

  有关安排由7月5日起生效,三只中证系列指数沪深300指数、中证香港100指数及中证两岸三地500指数将可透过香港交易所信息服务的市场数据传送专线系统发布,其中沪深300指数并将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主页显示。

  港交所的持牌信息供货商将获准向其客户发送中证香港100指数及中证两岸三地500指数,但发布沪深300指数则须事先取得中证指数公司或其指定代理的公司书面批准。

  协议双方均相信是次合作可互惠,而且透过港交所及其持牌信息供货商的网络,发布庞大高效的市场数据,亦有助促使由中证指数公司编纂的内地及香港指数,在本地及海外得以更广泛地发布。

  此外,港交所昨日亦与韩国交易所就相互合作及信息互换签订谅解备忘录,签订仪式由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与韩国交易所董事长兼执行长金凤洙签署。港交所主席夏佳理与其它港交所及韩国交易所的高层代表亦有出席及见证有关仪式。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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