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财政司长曾俊华提出9项新措施,规范一手楼宇买卖,以打击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不良销售手法。这9项措施包括:
1)发展商销售未建成及已建成单位也要遵守指引;
2)发展商在销售现楼时,要提供实地现楼参观;
3)发展商公布涉及5日内成交资料时,同时披露展涉及发展商董事局成员及直系亲属的交易;
4)示范单位要提供至少一个间隔、装修用料及设备,与交楼标准完全一致的示范单位;
5)首张价单位需要包括更多单位,小型发展项目需要最少提供30个单位或可供发售单位的三成,大型发展项目则需提供至少50个或五成单位;
6)要于开售前7日提供售楼说明书;
7)发展商出售任何数目的单位比任何人,必须在3日前公布价单;
8)任何宣传物品必须清楚提供楼盘坐落地点及地址;
9)发展商须在网页上载售楼说明书及所有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