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担当珠三角金融龙头 为人民币离岸业务创条件

时间:2010-04-08 13:13   来源:中新网

 

大公报图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粤港双方7日在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见证下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确认香港作为珠三角金融体系的“龙头”地位,其它城市则担任支持及香港金融业腹地的角色。

  香港特首曾荫权表示,协议为粤港合作定出明确的发展定位,令两地结合彼此的优势,“将珠三角打造成亚太区最强、最有力量、最具竞争力的世界级区域”。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就指,粤港合作将“从过去制造业的前店后厂这个模式,转向到现在就是服务业的前总店、后分店,这个模式的进行转变”。

  今次签订框架协议中,展示出粤港合作在金融、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口岸通关、制造业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区域专项规划等八个范畴出现突破性的进展。

  框架协议中指出:“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首次明确规定了香港和珠三角城市在金融产业发展的分工合作关系,并正式定立香港作为珠三角金融龙头的地位。而金融合作的具体政策方面,协议规定为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创造有利条件,容许香港金融机构设立广东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为港资银行在广东县域提供“提前布点”的条件,争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港股ETF,以及鼓励香港保险业代理机构在粤设立独资或全资公司提供保险业务。

  昨日在完成签署仪式举行记者会上,黄华华再次重申,粤港两方在金融业合作的定位上,“香港为龙头,而广东各地为一个支持香港发展金融业的腹地”。而今次的框架协议的重点,在于推动粤港两地的服务业合作,因此他又强调:“现在我们粤港合作,从过去制造业的前店后厂这个模式,转向到现在就是服务业的前总店、后分店,这个模式的进行转变”。

  曾荫权指出,协议令香港有更多空间发展人民币业务,包括跨境结算,令到人民币交易量会大幅扩大。而粤港两地金融机构可以跨境互设分支机构,可有助香港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亦助广东省找寻国际化的金融活动。

  他又指出,框架协议本身是在《珠三角规划纲要》及《CEPA》的基础下签订,而《珠三角规划纲要》及《CEPA》是为香港“开辟了参与祖国发展的大门小门,那么‘框架协议’正是开启这些发展门户的钥匙”,因此两地一起努力落实各框架协议内的各项政策措施,并争取把相关的政策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编辑:李学斌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