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日电 澳门特区政府推出的两层式社会保障制度,除了把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展至二十二岁以上的全澳居民外,还将引入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
据澳门日报报道,新制建议政府从财政滚存中拨出三十亿元作为启动基金,联同所征得的全数外地雇员附加费一同注入中央公积金,作为特区政府一方所投放的资助金额。
澳门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全体大会昨日下午三时在商务促进中心多功能会议厅举行。社协“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体系重整咨询方案”将于即日起至明年四月三十日公开向社会各界人士咨询,咨询文本已上载至政府入口网站。
“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体系”建议保留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并扩大保障覆盖范围至澳门二十二岁以上的永久居民,包括家庭主妇及自雇人士。同时设立一个非强制中央公积金,鼓励和协助所有本地永久居民加入新制度,共同为未来的退休生活保障及早作出安排。
在对现有社会保障基金的调整方面,新制建议把养老金的覆盖范围扩展至二十二岁以上的本地居民,同时延长供款年期至三十年(维持现时领取养老金合资格人士至少供款五年),倘若供款者连续或累计供款满三十年(即三百六十个月),即可停止供款,至六十五岁便可收取养老金。
此外,新制亦建议调整供款金额,现时供款额每月四十五元(雇主三十元、雇员十五元),以每年调整一次,每月供款调升十五元(即雇员加五元、雇主加十元),直至达到每月四百六十五元的目标供款金额为止。有见于目前养老金金额与雇主、雇员供款额相差甚远,开支缺口基本由政府“包底”。
因此,新制期望透过调整供款金额,最终令养老金金额的一半由参加者供款承担。随着养老金给付金额上调,目标供款额也将相应调升。
在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方面,新制因应覆盖对象范围的不同而推出两个方案。方案一是面向全澳所有年满二十二岁的永久居民,方案二只会针对年满二十二岁永久居民中的劳动人口。
基金成立后,特区政府会统一为覆盖对象在基金内开设户口,同时会在财政滚存中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新制假设政府给予第一期启动资金为累积至去年底的三百亿元的百分之十,即三十亿元),联同全数外地雇员附加费,一同注入非强制中央公积金的合资格居民户口。
新制并建议上述的有关拨款,按合资格人士的年龄组别,分别可获发一份、一点五份或两份的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