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因价格欺诈被国家发改委通报并处以重罚的沃尔玛故伎重演。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沃尔玛汕头一家门店被价格部门认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被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此,沃尔玛发声明向消费者道歉。
据报道称,今年5月3日-5月16日,沃尔玛汕头南国分店开展“蓝月亮非洗衣液产品满28元送100克茶青洗洁精1瓶”的促销活动。其中,蓝月亮牌厕宝优惠装(8个装)标价为29.80元,但有消费者发现,在优惠活动前的2012年5月2日,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为26.80元。汕头市物价局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立即对汕头沃尔玛超市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汕头沃尔玛超市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对该零售店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已不是沃尔玛第一次涉嫌价格欺诈。去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开通报了沃尔玛等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事发之后,沃尔玛称“严查漏洞并将对相关问题严肃处理,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并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表示“诚挚的歉意”。
表达诚意致歉的同时是否进行了严格整改?作为全球零售企业巨头,如今汕头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此,沃尔玛方面昨天给记者发来声明称:对受此影响的顾客表示诚挚的歉意。汕头沃尔玛已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对相关问题严肃处理。沃尔玛还表示,将继续加强商品价格监管,严查疏漏,确保价格准确无误、合法合规。(记者 胡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