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价格乌龙”事件还未消停,淘宝网近日也出现了将团购商品标价1元出售的事件,虽然两家网站都作出了道歉并赔偿,但大部分低价抢购的买家却并不答应,理由很简单——不管标价是否合理,订单成交了就得发货,如果卖方单方面取消订单,那就有失诚信;不过在卖家看来,买家利用别人失误或网站漏洞占便宜,也不是君子所为。对于互相指责的买卖双方,“错价门”究竟考验的是谁的诚信呢?
■卖家:按错价发货“伤不起”
在淘宝网此次的“1元事件”里,“被促销”的网店卖家最为郁闷,这些卖家都参与团购促销,但没想到自己店里价值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商品却被以1元的价格买下,如果发货肯定得赔钱,不发货又担心对店铺信誉造成损失。
“我的店铺一共被抢购了7000件‘1元促销品’,这些商品的原价从100元到500元不等。”一家数码产品店的店主对媒体表示,如果按照1元的价格发货,损失将高达数百万元;如果不发货,又担心遭到买家的投诉。
一位网店卖家告诉记者,她的淘宝小店也曾经标错过价格,当她发现错误后与下单的买家沟通,能不能改成6折价格交易,让她寒心的是几乎所有买家都拒绝了。最终这位卖家为了维护店面信誉,按照错误价格发了货,损失了几千元,她心里挺不是滋味,“虽说我们有错在先,但是利用别人的错误占便宜,事后非逼着人家做赔本买卖,这难道是很诚信的行为吗?”
■买家:正常付款下单凭啥取消?
对于在网购时遇到标错的价格,大多数买家都认为卖家是明码标价,至于这个价格是对是错跟自己无关,只要买家已经下单、付款,卖家就应该按成交价格发货。
一位参与了“1元促销品”抢购的买家表示,虽然她猜测1元的价格可能是卖家或系统出了问题,但还是付款订购了数百件商品,“先买了再说,有便宜谁不占?”
不过也有买家认为,购物网站搞活动促销是常有的事,自己并非故意占便宜,“我还以为是1元秒杀活动呢,成功下单后还觉得挺走运。”
■律师:关键是价格存不存在误解
买家利用错误价格“占便宜”,到底是合理购物还是不当得利?对此法律界人士也意见不一。有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提交订单并付款,买卖合同就相当于成立了,如果卖家不发货,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履行合同。
不过也有律师认为,《合同法》中规定,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有失公平,当事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当当网1元阿迪鞋”一案中的原告代理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网络购物有其特殊性,在团购、秒杀时出现1元的低价是有可能的。“有些商家利用低价吸引眼球,然后又以缺货为由取消合同,变相地达到营销目的。”
如果买家明知价格出错仍趁机抢购,事后以“不知情”为由,一定要求卖家履行合同呢?赵占领表示,由于买卖双方都有可能发生不诚信情况,因此就要让掌握较多信息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商家有充分证据证明是技术故障或者人为失误,可以依据《合同法》主张免责。”
新闻内存
苹果公司也曾遭遇“错价门”
2010年7月23日,苹果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官方网站将一款原价51180元新台币(约合11200多元人民币)的“Mac mini主机+8GB内存”错标为19900元新台币(约合4300多元人民币),结果同样是大量闻讯而来的网友纷纷抢购,订单多达4万多台,而该款电脑平时的销量一周也不过两三台。
当时下单客户致电苹果客服部门,得到的答复是“需要补差价才能购买,否则订单取消”。此事不仅引来台湾消费者保护组织的痛批,甚至台北市政府也向苹果公司发出行政调查函。
最终,苹果在台湾的公关公司表示,标错价原本是为了优惠教师、学生,苹果方面也同意按照标错价格出货给下订单的教师与学生,但其他消费者不能按“乌龙价格”出货。因为这起“价格乌龙”事件,苹果去年也成为台湾消费者申诉最多的公司。(本报记者 车利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