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批准 强生7.8亿回购西安杨森股权

时间:2007-11-22 09:32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西安杨森中方股东之一汉江药业的控股股东华邦制药表示,转让西安杨森1.8%股权给西安杨森外方股东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事已经得到商务部批准。

    据了解,强生正在同时从4个中方股东手里回购总计18%的股权,使自己的股份达到70%。昨天,华邦制药公告表示,控股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拟将持有西安杨森1.8%的股权转让给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获得商务部的批准,西安杨森正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据了解,西安杨森由美国强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比利时杨森制药与陕西省医药总公司、陕西汉江药业、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和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于1985年合资兴建,是中国第一个合资药企,强生占52%的股权,4家中方股东一共占48%的股权。昨天,记者从西安杨森某高层处了解到,强生准备从4个中方股东手里收购股权,4家中方股东均按已持股份的37.5%向强生转让西安杨森股权(例如汉江药业原持有4.8%,本次转让37.5%即1.8%),转让完成后,强生的持股比例将达70%,中方四家共持股30%。

    按所公告1.8%的股权作价7800万元转让计算,此次强生将花费7.8亿元向4家中方股东购买股权。

    昨天,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未对此事进行否认,该公司公关经理何焰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是强生公司的重要市场,我们非常重视与中方伙伴的合作机会。”(杨珺)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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