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务院公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该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将年均增长8%,201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海洋经济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增涉海就业人员260万人。
“十二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将充分发挥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个经济区的引领作用,推进形成我国北部、东部和南部三个海洋经济圈。
其中,北部海洋经济圈由辽东半岛、渤海湾和山东半岛沿岸及海域组成。建设重点是水产养殖、航运基建、旅游业、石化产业、盐业、风电、海水淡化产业等,打造以大连、青岛为主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东部海洋经济圈由江苏、上海、浙江沿岸及海域组成。建设重点是滩涂农林牧业、旅游业、风电、高端海洋船舶、海洋生物制品业、航运金融等服务业、远洋渔业等,加快建设长兴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我国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这个地区也将发展海上风电以及远洋渔业、海洋科学研发基地建设等等。
南部海洋经济圈由福建、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南岛沿岸及海域组成。部分地区定位于发展高端海洋旅游业、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等;广西北部湾地区的功能定位于中国—东盟开放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