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西地税了解到,制糖企业每年按照当地政府划分的蔗区范围收购甘蔗,与蔗区农民签订的糖料蔗收购合同将免征印花税,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这一印花税的取消,进一步减轻了制糖企业的负担。
据悉,我市2012/2013年榨季蔗糖生产已于2012年11月3日由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明阳糖厂率先开榨拉开序幕,截至2012年11月28日,南宁市共有10家糖厂开榨。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20日,我市累计榨蔗量为403948吨,累计产糖量为41629吨(全部为白砂糖),食糖销售量为25325吨,食糖库存量为16304吨,一级白砂糖售价为6151.54元。
开榨后南宁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糖料蔗兑付规定,及时兑付蔗农蔗款。在2012/2013年榨季甘蔗收购价格尚未正式出台之前,建议制糖企业暂时按460元/吨的价格预付蔗农甘蔗款,待自治区糖料蔗收购价格正式出台后再严格按照糖料蔗收购价格予以调整结算。截至2012年11月20日,应付甘蔗款为11065万元,已付733万元,未付10322万元,未出现超期拖欠蔗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