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在2012年被放到了中国社会问题的首要位置,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百姓对于这类问题都显得十分关注。最近接连报道出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使得相关企业被推到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修正药业正是这类企业的典型代表。虽然根据修正药业集团5月2日发布声明,该公司已将此前召回的不合格胶囊产品集中进行焚烧销毁,但从短期来看,“毒胶囊”的后遗症还将继续,对于修正药业集团来说这绝非是一件好消息。反观此次事件,除了让公众清晰地看到了一些企业的黑心行为,更加让人意识到,在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完整的当前中国,似乎行政监管的效力还不如舆论监督来得有效。提高行政监管能力,健全法律法规,规范舆论监督行为这几大方面是我国摆脱当前尴尬局面的有效手段,需要引起政府重视。
说起这此舆论监督发现的问题胶囊事件还要往前追溯到4月9日,央视主持人的一条微博经过无数次转发后引起了一次网络“地震”,网友纷纷猜测到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怎样的漏洞。随后,4月15日,央视节目播出了《胶囊里的秘密》后,一些企业利用工业明胶来制作食用胶囊外壳的地下产业链被揭露了出来,至此让网络中近一周的猜测得以验证。这一栏目的播出对于涉及掺入工业明胶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五雷轰顶。一些企业开始自查、召回、销毁不合格的产品,当中就包括了中国知名企业修正药业集团。对于一家大公司如此昧着良心的行为,消费者感到非常地失望,14万盒问题胶囊的销毁或许并不能在短期内挽回市场的信任。客观地看待这次问题胶囊事件,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和行政监管的不到位同样让人印象深刻。
从舆论监督来看,微博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兴起使得社会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赤裸裸地暴露在网络之上。甚至将行政监管无法及时触及的漏洞都挖出来,摆到世人眼前,这就是舆论监督的特点与作用。应该说,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的一大特征。不过有的人认为舆论监督就是批评报道,把舆论监督与批评报道画上等号,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批评报道是舆论监督的主要手段,但舆论监督并不是批评报道的同义词。
舆论监督必须坚持原则
首先,舆论监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事件的真实和准确,是舆论监督参与者的一个起码要求。监督者对所写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要对事实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复核实事实、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次,应当坚持舆论批评。通过新闻舆论的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对监督对象进行匡正、批评、指导,离开新闻批评,舆论监督就失去其锋芒和力量。最后,舆论监督要以善意的监督批评为主。监督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使事情朝好的方面转化。
舆论监督能够发挥作用从一方面来说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成功,但是相对当前舆论监督的作用,反倒是政府的行政监管显得效力不足。提高这方面的效力也是政府管理方面的必然要求。例如此次问题胶囊的出现,我们可以看到食品药品的安全性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这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及时作出适当监管。
行政监管应适当搭配舆论监督
首先,行政监管监督应该以体制设置为根本。我们应该在行政体制的监管体制中把舆论监督设置进去,让机关和机关之间、监管与监管之间、监管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监管与司法机关之间、监管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制约机制和监督关系在体制上确立起来,避免搞一个监管之外的监督使得监督流于形式。其次,给人民群众设置维权的路径,提供维权的保障,让人民群众维护自己权利这一愿望能够达成。只要有这一点,任何侵犯人民权利的机关,任何侵犯人民权利的人员,他的行政行为都将受到有效的监督。最后,在行政监管监督的过程中,要防止的是权力异化。所谓权力异化,是监管权的异化。监管权的本质应该是服务,他享有各种监管权,结果他把监管权变为绝对的管理,变成谋取私利或机关利益的工具,这样一来,监管权力就变了性质。
行政监管效力不如舆论监督,这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阶段性问题,摆在政府面前的是一个行政监管不到位的现状。而对于舆论监督,它是一种非常重要而又特殊的民主监督,有其自己的特点,具有其他监督形式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优势。因此除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采取措施发挥舆论监督的基本功能和正面作用之外,国家也需要强化舆论监督的原则,规范监督行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问题,让监督事与愿违。总的说来,对于当前行政监管和舆论监督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既应当看到我国的国情需要、改革现状等现实情况,又要对其发展的方向有全面客观的了解。(司马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