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汽柴油价格8日零时起每吨上涨300元

时间:2012-02-08 10:0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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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img src="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2-02/07/111496944_11n.jpg" alt /></p>
<p>  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记者江国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日宣布,自2月8日零时起全国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相当于90号汽油和0号柴油零售价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2元和0.26元。</p>
<p>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震荡攀升。1月4日,美国得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价格涨至每桶103.22美元,比去年10月初的最低点上涨了37%。</p>
<p>  2月2日,与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比去年10月9日降价时上涨4%以上,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但考虑到元宵佳节即将来临,因此适当推迟了调价时间。</p>
<p>  这位负责人强调,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同时有利于合理引导社会消费,促进节能减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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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rong>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提高成品油价格答记者问</strong></p>
<p>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月8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2元和0.26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p>
<p>  (一)问:请介绍一下这次成品油价格上调的背景</p>
<p>  答:由于欧债危机有所缓解,加之中东地缘政治局势紧张,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震荡攀升。1月4日,美国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价格涨至每桶103.22美元,比去年10月初的最低点上涨了37%。2月2日,与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比去年10月9日降价时上涨即超过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但考虑到元宵佳节即将来临,因此适当推迟了调价时间。</p>
<p>  按机制适当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同时有利于合理引导社会消费,促进节能减排。</p>
<p>  (二)问:有媒体报道,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尚未理顺,情况是这样的吗?</p>
<p>  答: 2009年7月份以来,国家综合考虑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控,2011年进一步加大了调控力度。</p>
<p>  2011年国际市场油价跌宕起伏,总水平大幅上涨。美国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年平均价格分别达到每桶95.1美元和110.8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20%和38%,其中,布伦特原油价格创历史新高,WTI原油价格接近历史新高。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定,2011年国内汽、柴油价格涨幅应为20%左右,每吨约需上调1500元。但考虑到价格总水平面临较大上涨压力等多方面因素后,国家在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时,采取了进一步压缩提价幅度、推迟提价时间等方式尽量减轻对下游行业的影响,全年国内成品油价格仅调整了3次,汽、柴油价格两升一降累计每吨提高550元和450元,提价幅度分别为6.4%和5.8%。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每桶92美元左右,相当于成品油价格每吨调控了1000多元。</p>
<p>  成品油价格调控对企业的影响,目前主要通过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进行疏导和消化。但价格长期不到位同时也会导致炼油企业巨额亏损,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和再投入积极性。特别是地方炼油企业作为独立的加工企业,无法通过上游补下游的方式缓解亏损压力。长此以往将严重制约炼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p>
<p>  (三)问: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道国家将改革完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请问新机制何时推出?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改革内容?</p>
<p>  答: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2008年底出台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完善方案,主要是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改革措施目前仍在论证过程中,各方面基本达成共识后,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p>
<p>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年来我国石油消费持续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2011年超过了56%。目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较为复杂,伊朗核危机可能引发国际石油市场震荡和油价飙升的事件不能排除,我国石油供应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因此,无论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的角度,还是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石油资源节约的角度,都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理顺成品油价格。</p>
<p>  (四)问:成品油价格提高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p>
<p>  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为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防止连锁涨价,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同时,国家将按照2006年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建立的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继续对种粮农民(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临时补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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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rong>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strong></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p>
<p>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p>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p>
<p>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580元和77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p>
<p>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980元和81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p>
<p>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p>
<p>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p>
<p>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p>
<p>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p>
<p>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p>
<p>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p>
<p>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p>
<p>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2月8日零时起执行。</p>
<p>  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p>
<p>  (一)合理安排下游运输行业价格</p>
<p>  1、成品油价格提高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下同)价格不作调整。</p>
<p>  2、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p>
<p>  3、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采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p>
<p>  4、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等行业,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1]年63号)有关规定,加强行业动态监测,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及时引导、合理调控运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经营者议价地位和能力,指导经营者实行运价油价联动,促进合理运输价格的形成;清理规范收费,减轻经营者负担,切实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p>
<p>  (二)落实好各项补贴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按既定补贴机制由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p>
<p>  各地要切实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同时,要统筹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p>
<p>  (三)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同时,要统筹调节好汽、柴油比较效益,保证成品油特别是春耕期间柴油市场供应。</p>
<p>  (四)关注行业动态,维护好正常经营秩序。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监测分析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行业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好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p>
<p>  (五)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好价格监督检查。石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p>
<p>  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2月8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p>
<p>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p>
<p>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p>
<p>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p>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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