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遇难者家属早签协议可领5万“奖金”

时间:2011-07-27 10: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浙江温州“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对尸体进行辨认后悲痛不已。目前事故遇难人数已上升至39人。图为家属在温州市殡仪馆。江耘 摄

  “7.23”温州动车事故首个赔偿结果26日达成,赔偿金额为50万。有关方面人士称,其中5万元是向短时间内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家属的奖励。有专家认为,相对以前铁道部规定,赔付已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奖励”之说,既不恰当,也不公平。

  尽管“7.23”事故已经进入第4天,但围绕着事故调查、事故赔付的讨论仍在持续。

  据悉,此次赔偿将在“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5万元”加“强制保险2万元”再加上“20万元的保险理赔”这37万元的基础上,再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安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若迅速达成赔偿协议,可另获5万元奖励。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奖励”的说辞不够恰当。他表示,“7.23”动车事故引发全国关注,其善后工作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赶时间。考虑到遇难者家属情况各异,官方应该充分体谅他们的心情,慎重协商赔付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舒可心认为,“奖励”给人感觉是表现出想尽快结束的和稀泥态度,而相关方面更没有资格随意把纳税人的钱“奖”出去。

  舒可心认为,面对各方关注和诸多质疑,对铁道部来说,当下最关键的就是以诚信的态度毫无保留地公布真相,并以专业的精神配合事故调查。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奖励”的提法,既不恰当,也不公平。无论是先签者奖励,还是晚签者多拿,都有失公平。

  郝演苏表示,生命不分贵贱。一般来说,事故赔付由“规定性”、“惩罚性”和“善后性”三个主要方面组成。从上述赔偿方案看,“惩罚性”和“善后性”的赔偿有所不足。有关方面应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尽可能地安抚遇难者家属。因为“这既体现出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也涉及到维护国家和政府形象的问题”。

  据来自事故现场的消息,“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首批遇难者名单26日发布,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当天同步推进。“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小组负责人陈醉说,他们成立了25个善后小组,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赔偿,救治的金额全部由温州市政府垫付,目前已经紧急下拨了2000万。这些善后小组将按照一对一的模式逐个进行谈判,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对遇难者家属进行赔偿。每天早晚两次发布事故善后处理进展情况。

编辑: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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