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产品新国标今起实施 婴幼儿服装不达A禁售

时间:2012-08-01 14:28   来源:天津日报

  核心提示

  今天起生产、销售、进口的服装必须按照新国标要求,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必须符合A类指标要求,不符合《规范》的童装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规范》要求将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由24个月修改为36个月,适用身高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要达到A类标准。

  今天起,纺织产品新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今天起生产、销售、进口的服装必须按照新国标要求,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必须符合A类指标要求,不符合《规范》的童装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

  婴幼儿服装标准最严

  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质量技术科科长于坤介绍,为避免混淆产品分类与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分类两个概念,新版国标将原标准中的产品分类由A、B、C类代号加文字描述的形式修改为直接以文字描述的分类形式,共分三个类别,即: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相对应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仍然分为A类、B类和C类。

  其中,《规范》要求将婴幼儿产品的适用年龄由24个月修改为36个月,适用身高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要达到A类标准。由于婴幼儿免疫力和抵抗力都相对较弱,因此根据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指标,A类所有安全技术指标均严于B类和C类。尤其是对“唾液色牢度”、甲醛含量的要求更加严格。此外,4-氨基偶氮苯加入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列表,使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

  业内人士透露,儿童服装专门执行的强制标准可能也将在近日出台,对重金属会有更明确的要求。

  童装质量参差不齐

  记者近日走访本市多家孕婴店及童装店发现,这些店销售的童装质量参差不齐。在大沽南路一家孕婴店,这里销售的婴幼儿服装多为中高端品牌,标签上都注明了服装的纤维成分含量、生产厂家等信息,并标明“A类,婴幼儿服装”等,闻起来几乎没有异味,摸起来也较为柔软。

  也有一些店铺卖的品牌比较杂乱,服装标签描述含糊。在一家批发童装的商店,记者发现只有少数婴幼儿服装标明了相关信息,多数服装甚至没有产品说明,只在水洗标签上注明了生产厂家;有的含糊地写着“本产品为纯天然环保纤维材料”,而具体成分并未标注。

  市纤检所高级工程师聂俊红告诉记者,目前,本市共有20多家儿童服装企业,总体规模都不是特别大,部分为中等和中等以上品牌。市质监局和市纤检所充分发挥监督机构对企业的监管职责,加大对儿童服装检验力度,2011年至今共进行三次集中抽查,其中,2011年上半年共抽查7个批次全部合格,2011年下半年共抽查7个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1.4%,今年上半年共抽查14个批次,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78.6%。不合格项主要为成分含量和PH值。

  如何选购婴幼儿服装

  市纤检所高级工程师聂俊红给出提示,购买婴幼儿服装时,要先观察标识标注,每件衣服的使用说明书都要明确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还要有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材质的成分含量、执行标准等内容,家长切忌只看款式漂亮、价格合适。如买到的儿童服装孩子穿后出现皮肤过敏、红肿等现象,可以按照标识注明联系生产方进行后续处理。

  由于新国标对儿童服装的生产环节提高了门槛,尤其是原来生产2岁至3岁儿童服装的企业要按照新国标提高产品标准,小规模的生产企业或者小作坊可能会达不到要求,因此最好在有保障的销售商处购买相对大品牌的儿童服装。

  此外,她还提示,最好购买对皮肤刺激性较小而且舒适的纯棉产品,尽量选择颜色浅的服装,因为如果购买的衣服不合格,衣服的颜色鲜艳,染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能性就越大,对孩子皮肤造成伤害,可以用白色的布料对衣服进行擦拭,掉色严重的就不能购买。

  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销售方提供相应的检验质量报告。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拨打12365质监投诉举报热线以及60266992市纤检所执法部门电话进行投诉。(记者 苏晓梅)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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