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展示购物时的发票。 本报记者 崔滨 摄
尽管在周末两天里不停地投诉,济南市民胡静还是失去了获得苹果公司14天内返还差价服务的最后机会。
3日,胡静在济南银座八一店购买了一台苹果32Gwifi版iPad2。8日,苹果公司为了给新款iPad让路,宣布原有iPad2全系产品均下调700元。而为了补偿像胡静这样临近新品发布时购买iPad2的消费者,苹果公司宣布在8日调价日之前14天内购买iPad2的消费者均可以获得差价退还。
14日,胡静兴冲冲赶到银座八一店要求退还iPad2差价,但商场电器部销售人员称,没有接到商场退还iPad2差价的通知,并拒绝了胡静的要求。
“都是苹果产品的销售商,为什么苹果公司说的退差价在济南就不灵呢?”胡静随后拨打苹果公司的服务热线想问个究竟。苹果公司客服人员表示,国内只有在苹果在线商店和北京、上海5个直营店购买iPad2的用户,才可以直接向苹果申请退还差价,对其余经销商,苹果并没有做硬性要求。
“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我们买的都是正规渠道销售的苹果产品,就应该享受一样的权利。为什么苹果要搞双重标准?为什么经销商以此为借口拒绝退还差价?”胡静说。
18日,记者咨询省城多家苹果经销商了解到,由于济南没有苹果直营店,包括苏宁、国美等大型家电卖场在内,都没有对消费者开展差价退还服务。“退还的差价,苹果公司又不会补给我们,我们经销商凭啥自己掏钱呢?”省城泉城路一家苹果授权经销商说。
为了讨个说法,胡静向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和济南市市中区工商局进行了投诉。“能不能要回这700块钱,我已经不在乎了。我现在就是对苹果公司的双重标准表示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能推动这一状况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