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宣布"辞职门"事件结束 百余人未能续约

时间:2007-11-08 10:25   来源:中国台湾网综合
  7日,华为方面表示,长达一个多月的“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昨天已结束,这次部分员工辞职重签是公司内部重新规范的需要,并非针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来的。

    由于这次“主动辞职”人数众多,全国总工会宣传中心一位负责同志表示,目前全国总工会已对该事件展开调查。

    据一陈姓华为内部员工表示,“主动辞职”后,前几天公司已与他重新签订了4年的新合同,其职位和待遇延用老合同的,只不过工号改变了,合同的甲方也变成了华为技术。不过在这次“主动辞职”再“竞聘上岗”行动中他赚了10多万元,而且还获得了5天的带薪假期。

    而华为方面则表示,华为有部分主管和老员工“辞职完全属于自愿,公司没有强迫行为。”

    华为方面拒绝透露是否经过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并表示这不是一次裁员行为。华为方面解释称,“近10年来,华为通过快速发展,员工人数已达到7万余人,但也积累了一些问题,聘用主体关系混乱,不利于业务运作,需要重新规范。员工辞职后,绝大部分员工会通过竞岗回到原来的岗位。”

    另据透露,这次行动中有100多人没有得到华为的续约。(新快报)
 
事件回放
 

  华为鼓励近万员工辞职引热议 被指“逃避社会责任”

  近万名华为员工被要求在明年元旦前主动辞职。近日,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这些工作满8年的员工提出以上要求,他们辞职后可再与华为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华为是著名的标杆企业,因此,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马上引起轰动。对此,更多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华为的这种做法,将很可能让更多企业效仿。
  
  据了解,华为的这一非常举动,主要是为了应对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新闻链接 

 

  全国总工会调查华为辞职门 未接到员工投诉(2007.11.07)

 

  目前全国总工会正密切关注华为公司“辞职门”事件的进展,同时已对该事展开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了解过程中,不便发表言论。该同志说,“调查后,全总会发布一个统一的说法。”

  据悉,原定于昨天下午4点半召开的有关华为事件的新闻发布会被临时取消。据了解,本次新闻发布会已提前向多家媒体发出采访通知,说是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和华为将在本次会议上对华为事件做一较为清晰的说明。临时取消会议的原因有关部门也没有解释。

  华为事件新闻发布会昨天被临时取消。

 

  华为:辞职竞岗是贯彻新劳动合同法(2007.11.06)

 

 

  上周五本报报道“华为耗资10亿鼓励7000老员工辞职”的消息,不仅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更引发了一轮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火爆争论。

    “华为此举不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而是坚决学习和贯彻执行新法。”昨日下午,针对此前诸多报道和评论提及的“规避新法”的观点,华为公司有关负责人给本报的说明这样解释。此外,华为还就此次7000老员工“先辞职后竞岗”行动做了相对详细的说明。

    据了解,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调查研究此事,将会向社会公布劳动部门的调查结论。此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和政策法规处处长,都已经前往华为了解调查此事。 (南方都市报)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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