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原材料案的上诉机构三个成员分别来自美国、墨西哥和日本(美国和墨西哥正是本案的原告),而司法程序的基本概念就是要有利益冲突回避。“那个美国人原本应该退休但又续聘半年,让人不得不怀疑就是为了把这个案子审完。这表明欧美早有布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东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本案的关键问题,即GATT第20条为何不能被援引的分析过于简单。“如此关键的问题在裁决报告中只有不到2页纸。”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则表示,中方尊重WTO的裁决,但是裁决本身有偏袒欧美利益的嫌疑,本案也暴露出争端解决机制的公正性问题。
有专家表示,如果WTO裁决后中国不作出改变,原则上利益相关国有权采取“贸易报复措施”。据悉,为应对WTO裁决的影响,商务部等相关部委已经召开了应对会议,研讨调整原材料出口管理政策。
霍建国表示,中国是出于环保目的对出口有所控制,“当然,政策需要相应作出一些调整,使国内政策与世贸规则接轨。”
傅东辉也表示,不妨把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裁决看做深化国内改革的动力,借此机会适度推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
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胡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国长期以来粗放型贸易增长方式在拉动经济贸易增长的同时,也给资源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应高度关注我国贸易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以环保手段绿化贸易增长,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建议在进出口环境关税、市场准入与准出、投资等环节增加环保“阀门”。具体来说,可以借鉴国际经验,以征收出口环节环境关税的税金设立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同时可以设立外贸企业环境友好奖励基金;建议相关部门深入系统研究建立完善基于资源环境保护目的的市场准入准出制度。(记者 孙韶华 杨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