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苹果公司最新的监管文件显示,2012财年(美国时间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9月29日)苹果公司在美国以外的盈利所得税率仅为1.9%。相比之下,美国国内的企业所得税率通常为35%。
公司财报显示,截至9月30日的2012财年,苹果在美国之外获得利润368亿美元,而为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仅为7.13亿美元。其2011财年的国外市场利润为240亿美元,所得税率也仅为2.5%。
外媒称,苹果公司在销售其产品的国外市场的确缴纳了一定的所得税,但通过运用各种避税手段将其降低至最小程度,利润则被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比如,公司可以通过爱尔兰和荷兰的分支机构把利润转入税率较低的加勒比地区。实际上,这类避税手段也被许多其他的跨国公司使用,截至目前是合法的。
与此同时,和其他大型美国企业一样,苹果会把现金留在国外。因为如果将这些现金转移回美国,苹果将不得不为这些巨额资金向美国支付较高的所得税。截至今年9月29日,苹果在海外的现金已高达826亿美元,高于今年6月30日的740亿美元。
2012财年苹果利润为417亿美元,比2011财年的259亿美元增长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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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避税行为曾引发英政府不满
与苹果公司做法相似,谷歌也运用类似手法避税。今年8月,英国财政部一名官员表示,谷歌去年在英国的营收为3.95亿英镑,约合6.19亿美元,但缴税为600万英镑,约合940万美元,税率仅为1.5%。
谷歌的避税是通过其爱尔兰分公司,将在英国的收益转移至百慕大,从而享受百慕大地区的低税率。转移过程中,爱尔兰分公司只需向英国分公司返还10%左右的费用,并向百慕大缴纳许可费用即可。整个过程是合法的。
英国财政部特别委员会委员约翰·曼恩针对此事曾表示,百慕大政府应该在伤害英国利益的避税行为方面采取更强硬的措施。(赵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