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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被诉不正当竞争抢客户

时间:2011-04-26 09:27   来源:北京晨报
  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达内Java”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链接“达内Java点击进入有惊喜”,即进入北大青鸟西苑中心的网站。为此,北京达内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被告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北清远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原告诉称,自己是国内知名的IT培训机构,公司于2007年将汉字“达内”注册为第41类教育培训服务商标。今年2月,原告发现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达内Java”进行搜索,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链接“达内Java点击进入有惊喜”,即进入被告北大青鸟西苑中心的网站,另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杭州达内”、“达内C++”、“山东达内”等,点击相应搜索结果,即进入北大青鸟广安门分校的网站。原告认为,根据百度推广业务的规则,应为被告自设与“达内”相关的词语为关键词、企图抢夺属于原告的潜在客户。原告称,“达内”已成为IT培训领域内有效的推广关键词。二被告利用“达内”在业内的影响力提升自身点击率,其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至法院,提出二被告赔偿10万余元经济损失。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荀觅)

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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