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告阿里巴巴商标侵权?这个玩笑开得大

时间:2007-11-27 09:38   来源:中国台湾网综合
  一家国内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的商标被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企业所拥有,听起来似乎很荒唐,然而细细深究,却更像是一个拙劣的玩笑。

    11月6日,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8)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开始交易。开盘即达到30港元,较发行价13.5港元上涨122%,加上超额认购部分,融资17亿美元,市值超过200亿美元,创下中国互联网市值之最,同时也是全球最大互联网融资。

    然而,上市的成功也似乎给阿里巴巴带来了一点麻烦。在阿里巴巴全球新股发售日——10月23日的前5天(即10月19日),一家叫做北京正普科技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正普科技)的企业以曾经从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拿到“阿里巴巴alibaba”的注册商标证书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阿里巴巴集团立刻停止使用“阿里巴巴”商标。

    据悉,正普科技确实曾在1999年提出注册“阿里巴巴”商标的申请,但在2005年11月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只留下一个项目,就是植物养护。换句话说,正普科技声称阿里巴巴侵权的1475806号商标,是恶意和不正当的申请。该行为已经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阿里巴巴法律部人士则表示,阿里巴巴商标诉讼在2005年已经被国家有关法律部门定案,阿里巴巴的商标行为,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个别公司不负责任的言论不予评论。

    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阿里巴巴上市期间,正普科技声称,“阿里巴巴”这个名字原本属于自己,不管它现在多么知名多么热门。

    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人们的关注。但随着众多大众媒体的关注,这个美丽的谎言很快遭遇了尴尬。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11月7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就此案作出批示,认为正普科技在其申请的1475806号商标下指定使用的除“植物养护”以外的全部服务,与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与网络有关的服务在服务的性质和对象方面相近,容易使相关公众在申请人指定的除“植物养护”以外的全部服务上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正普科技申请该商标的行为已经构成《商标法》第31条所禁止的“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条约,因此,该商标在除“植物养护”以外的全部指定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

    而北京高院在(2006)高行终字第337号判决书中也认为:正普科技将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域名主要部分或网络名称“阿里巴巴alibaba”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注册为商标,显然具有恶意,而且也会导致相关公众对不同的网络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也损害了阿里巴巴公司享有的在先权益。正普科技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规定,其申请的1475806号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既然事实这么清楚,为何还闹出此商标纠纷事件?

    据了解,阿里巴巴网站成立于1998年12月,并申请注册了“阿里巴巴”及“alibaba”等一系列中英文域名名称。之后,阿里巴巴其独特的商业模式立即得到海外业界的认可,在业界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

    而中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士意图利用不公平手段注册已由他人使用并因此获得“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而正普科技提出“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申请时,阿里巴巴网站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初审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上诉法院)裁定,阿里巴巴公司的商标“Alibaba”(阿里巴巴)早在正普科技于1999年5月提出申请前已获得“一定知名度”,故正普科技的申请属于触犯中国商标法。“阿里巴巴商标诉讼到此已经没有悬念,除了“植物养护”以外,阿里巴巴的商标权都归阿里巴巴公司所有。

    其实,抢注商标的行为并非只有阿里巴巴这个例子。近年来,借着知名的商标和品牌所进行的自我炒作的企业和事件屡见不鲜。在各个不同领域,不断有人以“搭便车”的方式抢注他人知名商标,籍别人的商誉来推广自已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据胡润品牌排行榜显示,阿里巴巴品牌价值高达29亿美元。而目前工商总局接到的“阿里巴巴”商标申请书则已高达108份。

    显然,这些人看中的是阿里巴巴这一品牌蕴涵的巨大价值。现在,这一商标纠纷案虽然没有最终的结果,但相信所有人都知道谁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在法律面前,最终只能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只希望,以后在业界中,能少点这样的玩笑!这才意味着产业真正走向和谐发展的正轨。(李林)
 
新闻链接
 
    阿里巴巴落实出国时间表 与软银建合资公司
 
  赴港IPO获得开门红,并持续得到投资机构的追捧后,阿里巴巴(1688.HK)开始进一步落实“出国”计划。记者昨日获悉,阿里巴巴目前正与日本软银谈判,计划在明年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由此正式介入日本市场,并启动阿里巴巴的海外战略。该消息已得到软银总裁孙正义的证实,不过昨日阿里巴巴公关负责人士谨慎表示,“对此事没有具体的计划可以透露”。[详细

    上市涨122% 阿里巴巴创互联网融资之最
 
  阿里巴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开盘价30港元,较发行价13.5港元涨122%,融资15亿美元,创下中国互联网公司融资规模之最。

    阿里巴巴6日挂牌高开30港元,早盘前半段窄幅振荡,一度下探28港元,11时8分后开始单边上扬,尾盘收于39.5港元,较发行价涨192%,成交额174亿港元,创下港股今年新股首日涨幅之最。

    截至11时31分,阿里巴巴报32.01港元,以5日晚11时30分港元对美元汇率1美元兑7.7637港元计算,阿里巴巴市值超过200亿美元。成为内地首家市值逾200亿美元的网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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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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