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加强闽台海洋开发保护合作,重点在海洋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海洋渔业、台湾海峡资源环境保护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构建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平台;积极探索两岸涉海领域更加紧密合作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构建平潭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特殊区域。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讨论稿6日提交福建省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若干意见》表示,福建要努力打造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提出了2015年实现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8%、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的目标。
《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闽台海洋开发保护合作。在海洋产业合作方面,以厦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闽台(福州)海洋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加强两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和深层海水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合作。积极推进台湾海峡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做大两岸同胞经福建口岸的双向旅游,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深化闽台渔业交流合作等。在海洋资源环境协同保护方面,合作开展台湾海峡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和放流增殖活动,共同开展厦金海域、两马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海难事故沟通协调和联合救助机制等。
《若干意见》提出,构建平潭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特殊区域。编制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分线管理的特殊通关模式,积极探索两岸涉海领域更加紧密合作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争取在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人员往来便捷化、货物往来畅通化等方面先行先试等。
福建大陆海岸线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深水岸线居全国首位。2011年福建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生产总值25.4%,形成了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滨海旅游、船舶修造、海洋工程建筑五大主导产业。(记者 许雪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