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争创对台合作新优势

时间:2011-03-18 16:28   来源:中新社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日前通过中国国务院的正式批准,规划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广东、江西省部分地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广东汕头市被正式列入“海西”范围。记者从汕头市发改局获悉,该市将抓住国家开发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良机,争创对台合作新优势。

  近年来,汕头把主动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争取汕头纳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享受国家加快海西经济区建设优惠政策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汕头市委书记李锋提出,要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把汕头建设成为广东省扩大对台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和重要通道。

  为全力参与海西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汕头市成立了推进海峡西岸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汕头推进海峡西岸地区建设工作方案》。该市还利用特区立法权出台了《汕头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若干规定》,以及一系列促进两岸经贸文化交流的鼓励措施。

  近年来,汕头融入海西动作频频。该市提出要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充分运用检验检疫特殊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发挥对台直航航线作用,推进粤台、汕台经贸合作。全力推进粤台合作南山湾科技园、粤台物流园区、广东省海峡西岸合作南澳实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等载体建设,加强与台湾产业对接。

编辑: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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