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社会救助新制2011年7月1日实施,上路1年半,新增33万多名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纳入救助,显示新制发挥能量,照顾“M型社会”(社会的财富分配,在中间这块,忽然有了很大的缺口,跟“M”的字型一样)下的经济弱势民众。
据报道,台湾透过修订最低生活费计算方式,放宽审核门槛,增订中低收入户规定、积极性就业及脱贫措施,及设立因应重大经济变化中低收入户短期生活扶助措施等,扩大当局对经济弱势民众的照顾。
对上路1年半的社会救助新制进行“成效体检”,从社会司的统计观察,截至去年9月底,新制实施后受到社会救助人数占台湾总人数比率2.63%,高于2011年6月底低收入户占台湾总人数比率1.19%。
统计指出,新制上路后新增照顾户数10万9000多户,约33万多人,低收入户人数增加7万5742人,中低收入户增加26万2562人。
台湾“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表示,除了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内政部”对中低收入儿少、老人和身心障碍者等不同族群也都依各项福利法规提供生活扶助,其他部会负责的原住民、农民、荣民和荣眷都包括在福利安全网内,合计照顾人数达216万73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