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2日福州消息 去年底,福建省消委会与台湾消费教育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闽台消费教育互动平台,将闽台消费维权合作由事后维权提前到事前防范,此举在全国属首创,也是闽台消费维权合作的里程碑。闽台双方利用这一平台,宣传两地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两地消费维权工作动态,引导科学、理性、健康、环保消费。
闽台还在各自主办的网络、刊物上开设“闽台消费教育课堂”栏目,通报两地有关商品检验报告、消费热点、消费警示、提示信息,指导两地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福建省在两岸商标保护、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合作正在不断推进。去年以来,福建省工商局多次开展金门高粱酒、正新轮胎和阿里山高山茶等涉台商标保护行动,有效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
今年,福建将着力健全闽台消费维权交流合作机制,探索闽台交流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促进闽台商标、广告等工商事务的交流合作。(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