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林业合作不断扩大 实际利用台资5.6亿美元

时间:2011-11-10 09:22   来源:国家林业局

  福建省近年来充分利用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等平台,对台林业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台商在福建投资创办林业企业达404家,其中规模以上216家,合同利用台资7.7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6亿美元。

  海峡两岸林木种苗、花卉、林产加工和设备、林业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方兴未艾,据统计,福建累计从台湾引进针叶树种5个、阔叶用材树种4个、绿化树种12个、经济林树种19个,引进蝴蝶兰等花卉栽培品种超过4100个。

  “十二五”期间,福建将加强两岸在林木良种、花卉、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森林旅游、林产加工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重点建设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闽北木竹加工产业集聚区等3个产业集中区及高优林业合作示范园等6个示范园,促进闽台林业合作对接,将福建林业建成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的示范窗口。计划到2015年,闽台林业合作项目达100个,利用台资2亿美元。 (记者:林萍)

编辑:白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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