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第一次工作组会议于2011年8月1日在京召开。两岸相关部门的专家就推动协议的落实和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了商讨。
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于2010年12月21日签署了《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2011年6月26日经两会换函后正式生效。这是两会恢复制度性协商以来签署的第15项协议。协议生效后,两岸相关部门积极运作,分别设置了工作组,并在协议生效3个月内召开会议,商讨落实协议具体工作,包括信息交换和通报项目、内容、格式、频率及联系窗口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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