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新闻交流不断扩大 业界期盼尽速开放常设机构

时间:2009-10-29 09:5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为促进两岸新闻交流,建立更宽广的媒体合作平台,由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率领的台湾新闻交流团一行,10月28日开始在北京、山西等地参访活动。

  两岸新闻交流走过20年

  1987年9月,台湾《自立晚报》记者徐璐、李永得冲破台湾当局禁令,到大陆采访,成为1949年以来首次到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1991年8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和中新社记者郭伟峰,因“闽狮渔事件”赴台采访,开启了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序幕。

  1994年,大陆开放台湾媒体在大陆驻点。但是,直到2000年底,台湾方面才正式批准大陆中央级媒体赴台驻点,最初为4家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04年,台湾方面又开放了中新社赴台驻点采访。2008年12月,台湾开放了大陆地方媒体——福建日报和东南卫视记者赴台驻点采访。同年,台湾方面将驻点时间从1个月延长到3个月。

  能够看得出来,同样是开放媒体驻点采访,台湾方面开放的步子每次都很小,同时还有诸多的限制。 

  驻点采访仍然受限

  2005年5月,台湾当局以“报道不实”为由,停止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在台驻点采访,直到2008年6月,才同意恢复以上两家媒体在台驻点采访。

  谈到在台驻点采访受限,几乎每一个曾在台驻点的大陆记者都会提到“报备”问题。大陆驻点记者只要离开大台北地区,不管是采访还是旅游,都要提前向台湾“新闻局”报备,而且每个行程都要写清楚,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时间、居住饭店、采访对象以及联系方式等,台湾各县市的警察都会派专人负责“保护”记者。

  大陆驻点记者普遍认为,台湾当局之所以执行这么严格的报备和陪同制度,还是基于他们的戒备心理。“一些单位至今认为大陆记者在台湾的‘目的不单纯’。”一名在台驻点的记者说,台湾一些既定的制度要改变还需时间,两岸增加交流会消除一些误解和偏见,而且,相比民进党时期存在的跟踪记者现象,现在的报备制度已经有所宽松。

  期盼尽速开放常设机构

  随着两岸新闻交流的不断扩大,双方互设常驻机构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台湾《联合晚报》社长项国宁表示,新闻采访需长期经营,才能深入、有系统、全面地报道社会各个方面。去年以来,两岸各项交流大幅开放,唯新闻交流仍然受限,两岸相互开放长驻与媒体互设办事机构,长期以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他呼吁两岸应尽速协商开放媒体长驻和互设办事处,才能真正达到两岸新闻交流正常化、常态化,不仅媒体节省经费,记者长驻,才能对当地情况更加熟悉,对双方文化更深入理解,才能更正确、客观报道两岸交流及情势。 

  今年8月,国台办新闻局局长杨毅率大陆新闻交流团赴台参访时表示,互设常驻机构是两岸新闻媒体深入持续采访的基本要求,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客观需要,应尽速推动。

  令人欣慰的是,台湾方面已将此议题列入明年第5次“陈江会”的协商议程。两岸新闻交流务实最重要,但愿两岸新闻交流就像当前的两岸关系一样,不要再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和破坏,拨云见日,展现轻舟已过万重山的美好前景。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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