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允许以台湾消费券交学费

时间:2009-01-19 09:18   来源:中新网

     1月18日上午,备受全台和外界关注的消费券开始在台湾各发放所发放。图为设于台北市光复小学内的第1228号消费券发放所民众正在排队领取消费券。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今天开始向全民发出每人3600元新台币消费券,为方便广东省台商缴学费,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允许台商以消费券为子女缴付学费,但不会鼓励所有家长以消费券缴学费。

  东莞台商子弟学校董事长叶宏灯今天表示,台湾给予每人3600元新台币的消费券,折合人民币不到1000元,与该校小学学费每年人民币1.6万元及中学每年2万元比较,消费券对该校吸学生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不过,他又说,为了给广东的台商提供方便,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允许台商以消费券为子女缴付学费,但以等值的人民币计算,并没有特别优惠消费券。

  叶宏灯又说,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在台北设有办事处,该校收到的消费券只能用来在台湾购买办公室用品及教学器材,由于消费券只能在台湾花费,不能兑换成台币,所以该校并不鼓励所有家长都以消费券缴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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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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