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国台办记者会上,有媒体问,“我们注意到国家司法考试日前公布了分数线,请问发言人台湾的考生通过了多少?第二个问题,台湾居民如果取得了大陆司法考试的职业资格之后,在大陆执业有什么样的规定?”
范丽青介绍情况说,11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这次司法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360分。今年有818名台湾考生报名参加,实际参加人数为658名。据初步了解,台湾考生的考试情况还是不错的,通过率超过5%。
范丽青指出,台湾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现居住台湾岛内的,可在接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按照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范丽青并说,关于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在大陆执业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拟之中,将适时发布。 (据人民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