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将会同最高法就保障台商权益召开交流会

时间:2012-04-27 0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25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回答记者提问。中新社发 张勤 摄

  中新社北京4月25日电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25日表示,国台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将于5月初在天津召开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讼协调机制经验交流会。

  范丽青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述消息。她表示,随着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如能如期的签署,将为台商的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更有利的环境和条件。经验交流会将介绍推广地方法院和台办协调处理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讼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创新机制,推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范丽青还介绍,应台湾工业总会的邀请,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将于5月7日至14日率团赴台,举办第九届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访台期间,代表团将与台湾各界开展广泛的交流,前往台湾中南部,到中小企业、茶厂、乡村和少数民族社区参访交流;举办光电子、农业、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交流活动;在台北市和高雄市还将分别举办具有荆楚文化特色的文艺演出,在彰化县屈家村开展屈原文化交流。他们希望通过这次访问,进一步推动鄂台两地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

  有记者提出,金门县政府提议要从大陆引进饮用水,同时希望引进大陆水源,解决水资源匮乏问题,大陆方面持何态度?

  范丽青表示,长期以来,我们对金门缺水的问题一直很关心。为了满足当地居民的用水需求,金门方面也一直希望大陆方面给他们提供淡水。实际上福建已经做好这方面的准备了,如果金门有需要,福建方面随时可以从沿海地区加以提供。

  近日台湾两岸事务部门邀请专家学者研究讨论大陆广告登台事宜,有台湾媒体评论表示,两岸商业活动已经大幅开展,但大陆广告登陆台湾一事一直未得解决,这是两岸交流的“绊脚石”。对此,范丽青表示,台湾有关方面应该多听取台湾媒体的意见,尽早修改不合时宜的规定,以适应两岸大交流的新形势。(记者 路梅 郑巧)

编辑:白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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