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日泉州消息 日前,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国字号”台商投资区,准予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泉州台商投资区属泉州中心城区“一湾两翼三带”城市空间布局中的环泉州湾区域。1996年,泉州开始筹划建设台商投资区,2004年启动申报工作。2009年5月,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新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2010年3月,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正式挂牌。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正式批复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求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海峡西岸中部台商投资集聚区。
截至目前,泉州台商投资区已有台湾晋亿实业、台湾天岗精密设备项目落地;与兆生国际等7家台资企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或意向书,总投资达27.75亿美元;储存了近20个优质台资项目,总投资近50亿美元。
投资区将构筑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的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绿色智能交通、风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上市企业创业园、现代高端服务等五大百亿集群;积极推进秀涂码头“人工岛”建设,规划建设闽南地区最大的保税物流港区。(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