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往返台湾团体优惠机票购票说明

时间:2011-11-10 11:0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应广大台胞要求,航空公司将在台湾地区选举及春节期间提供团体优惠机票。

  一、适用对象:

  本次优惠活动针对所有持有有效台胞证的在大陆的台胞。

  二、适用期限:

  本次优惠活动适用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最多可往返两次。针对不同需求,特制订两套方案以供选择,具体如下:

  A票案(往返一次):

  航班始发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14日上午(含)返台;

  航班返回时间:2012年1月14日下午(含)—2012年2月15日返回大陆。

  B票案(往返两次):

  航班始发时间(第一次):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14日上午(含)返台,

  航班返回时间(第一次):2012年1月14日下午(含)—2012年1月22日(除夕)返回大陆;

  航班始发时间(第二次):2012年1月15日(含)—2012年1月22日(除夕)返台,

  航班返回时间(第二次):2012年2月15日(含)之前返回大陆。

  三、出票规定:

  1、来回行程必须一致、必须定妥航班及往返时间,当日订票,当日出票,不允许OPEN。

  2、出票方式仅限电子客票。

  3、客票在各航空公司指定售票机构出票。

  4、出票后,不能因旅客原因变更日期、航班、签转、退票。

  5、团体优惠机票仅限于经济舱。

  四、购票办法:

  考虑到享受本次团体优惠机票返台的台胞人数众多、且分散在大陆各地、而且很多地方没有台资企业协会等因素,决定在大陆的台胞可以持有效台胞证件在大陆飞往台湾的所有指定的售票机构购买往返台湾机票。

  订不到票的台胞,请于12月10日前到各地台资企业协会登记,由各地台资企业协会协助办理机票。

  五、该优惠购票说明由航空公司和全国台企联分别下发至各航空公司指定售票机构和各地台资企业协会。各航空公司的指定售票机构,不得自行增加其他附加条件(如团进团出)。

编辑:白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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