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透露,今年第一季度,福建法院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909件,同比增长30.6%。
在福建办理的两岸司法互助案件中,协助台湾法院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478件,请求台湾法院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431件;主要是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类型的案件。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两地有着深厚商缘、法缘关系。近年来,福建法院在大陆率先设立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和涉台审判庭,开创大陆涉台案件审判之先河。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福建致力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畅通涉台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强化涉台案件审判,打造涉台司法品牌,有效增进两岸司法互信。
在福建,现有九个中级人民法院全部设立了审理涉港澳台外案件民事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成立涉台审判庭,实现了涉台案件审判专业化,统一涉台司法尺度。
在台湾同胞重要祖籍地漳州,涉台案件已实现专业化审判。漳州市中级法院在大陆首创刑事、民事、行政合一的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架构,聘任20名法学专家等知名人士担任监督员和涉台事务顾问,特邀167名台湾同胞调解员参与化解纠纷767起,促成82%案件调解撤诉。
漳州市还实现了涉台案件多元化调解,法院与台办、台协等建立对台投资维权组,选聘126名台企司法联络员,诉前排查调处涉台纠纷261起;采取电话调解、节假日调解等灵活方式,加强辨法析理、判后答疑,促使涉台案件自动履行率98.6%。
为畅通涉台案件“绿色通道”,福建各级法院与当地台办、台商协会等建立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对涉台纠纷、涉诉案件相互通报、实时跟踪、共享信息,共同做好涉台纠纷预警、预防、疏导和协调工作;广泛开展走访互动活动,在台商投资区、台企聚集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司法服务联络点,向涉台当事人发放涉台民商事诉讼指南、开通热线电话、不定期送法上门,方便涉台当事人参加诉讼。(记者 孙贤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