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会”11日通过“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条例草案”,赋予海协会来台设立办事处的“法源”。
台“陆委会”副主委张显耀当天向记者表示,今年一月底、三月中旬,两岸两会已就此进行过两次非正式协商,接下来将启动正式的业务沟通阶段。
草案规定,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经主管机关许可,得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依条例许可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派驻或雇用人员,需经主管机关同意。
草案还规定,依条例许可设立的分支机构,馆舍不可侵犯,财产免于搜索、扣押、征收,免于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辖”。
张显耀表示,两会互设的分支机构具有经贸、文教、交流、联系和急难救助等功能,在接下来的协商过程中,会积极争取具备办证功能,以因应急难救助核发旅行文书的需要。
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互设办事机构,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之需,也是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主张深化两岸交流的三大举措之一。
台“行政院长”江宜桦表示,未来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将有助两岸关系的发展。他请“陆委会”加强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3月27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在北京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希望两岸两会互设办事处的协商在年内能有所突破。(记者 董会峰 郑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