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中管辖涉台案件新机制建立

时间:2013-01-29 13:3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昨日挂牌成立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受理了第一件涉台刑事案件,这是厦门法院深化涉台审判机制改革的结果,标志着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集中管辖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新机制的建立。同时,12位台胞被厦门中院聘为特邀调解员。

  厦门中院院长陈国猛说,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发挥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说,厦门中院从司法领域推进对台工作先行先试,可为最高法院出台相关涉台审判指导意见提供借鉴和参考。

  据统计,从2009年到2012年底,厦门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2651件,办结2479件,结案率为93.51%。

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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