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取一定成果 请求案件数达4199件

时间:2009-12-01 08:58   来源:你好台湾网

  你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 台“陆委会”今天就第3次“陈江会”协议执行情形提出报告,在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方面,“陆委会”指出,协议从6月25日生效到10月31日止,两岸请求案件数达4199件。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在会后召开的记者会中指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从机制的成形到真正的运作,需要一定的磨合,但在治安机关的相互协助下,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已展现一定的成果。

  刘德勋说,共同防制电信诈欺犯罪方面,6月25日到11月10日,两岸除了首次合作打击跨境诈欺犯罪外,期间共缉获台湾犯罪嫌疑人76人、大陆10余人。

  遣返重大罪犯方面,两岸相互提出包括协缉通缉犯、情资交换、文书送达等请求案件,从协议生效到10月31日止,已累计达4199件,双方治安机关已建立起制度化的处理机制并逐步展现成效。

  他说,重大经济犯也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适用对象,台湾将持续向大陆要求遣返,并扩大未来共同打击犯罪的执行范围。

  而对陆客来台旅游协议,刘德勋表示,7月4日大陆首发团来台到10月31日止,总共来了20989 团、51.3229万人来台观光,依大陆观光客每人每日消费295美元(约台币9735)计算,以平均停留7 天6夜估算,已为台湾观光业带来超过10.5亿美元的外汇收益与商机。

  在回答是否进一步开放陆客自由行的问题时,刘德勋表示,台湾面对大陆观光客来台的效益问题时,不如采取一些措施,如降低组团人数、延长来台天数等,让陆客在台湾旅游时能有更多的消费。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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