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旺报》11日刊文称,两岸签服务贸易协议,台湾业者可赴大陆开旅行社,不限家数、不限地点,且可经营内地游和到港游;反观大陆业者赴台开旅行社,只限三家,且每家最多一据点。相较下,对台湾业者利多弊少;也难怪台湾旅行联合会理事长姚大光形容“这是开创台湾旅行业的第二春”。
文章指出,2008年开放大陆客赴台观光至今,两岸旅游持续火红,拉起了旅游、游览车、餐饮小吃业,连倒闭歇业的饭店也重新开张,对产业的活络不言可喻。在服贸协议签署后,旅行社不但可以在台湾赚大陆客,更可以直接到大陆赚大陆客。
文章说,10年来,台湾的旅行社从2400家增至3200家,主因是市场大了,业者可以分食年年不断扩大的大饼,但仍面临竞争;服贸如同为旅行社在大陆打开了另个大门,让有企图心的业者,有机会开创另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