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第一次汪辜会谈,标志两岸关系进展里程碑,会谈签署的4项协议对日后两岸关系产生重大作用。
第一次汪辜会谈于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加坡举行,时任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签署《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其中,《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是因应1987年开放两岸交流以后的各种公证书查验需求。在海基会成立后,陆续累积民众公证书申请验证案将近一万件。
同样地,《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也是因应两岸交往的需求而生。
《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则是海基会与海协会建立制度化联系与协商管道的重要依据。协议载明双方人员的联系机制与管道,并同意相互给予经商定的两会会务人员适当出入境往来与查验通关便利措施。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则规范两岸在当年度要会商的议题及两岸要推动的交流项目,包括“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之遣返及相关问题”、“有关共同打击海上走私、抢劫等犯罪活动问题”、“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两岸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两岸司法机关之互相协助”等议题。
这些项目曾因两岸关系后续发展而停滞,但2008年后两岸恢复制度性协商,至今签署18项协议,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的脉络仍清晰可见,显见其影响之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