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日前出席一场经济座谈会时,针对当前经济与产业发展,明白指出,台湾应具备创新的政策思维,才能强化台湾经济成长的动能,并进一步提升台湾整体的竞争力。尤其马英九强调要进一步放宽陆资来台,因为松绑陆资来台被视为台湾经济动能推升的重要途径之一,万万不可等闲看待。
2009年4月第3次“陈江会”达成共同推动陆资来台的共识后,“行政院”于同年5月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并于同年6月底公布。在开放陆资投资业别方面,则依据“先紧后松、循序渐进、先有成果、再行扩大”原则,采“正面表列”方式分阶段开放。在历经3次检讨后,累计开放陆资来台投资业别项目计408项,特别是自2010年9月ECFA生效实施以来,台湾制造业开放比率从原先的42%大幅提高到96.68%,服务业开放比率也从原先的42%提高到50.95%,显示台湾对于陆资来台的推动,已逐渐落实两岸经贸正常化。
然而,根据台湾“经济部投审会”公布的资料,自2009年开放以来,至去年底,总计核准330件陆资来台投资案,投资金额仅达到3.5亿美金,显然与预期有一些差距。
展望未来,在ECFA、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与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开始运行之后,陆资来台投资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其中,因为大陆已颁布的《“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与台湾在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合作,落实海协会与海基会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
与此同时,台湾“经济部”则推出第四波陆资来台松绑项目,先松绑制造业和公共建设项目,放宽陆资可投资岛内发光二极管(LED)、太阳能电池、集成电路、半导体封制及测试、液晶面板、金属切削工具、电子及半导体生产用机械设备的投资比率;并宣布今年将举行8场次两岸产业搭桥会议。台湾“内政部”则持续检讨两岸相关规范,放宽或简化大陆居民入境手续。
特别是在去年8月第8次 “陈江会”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之后不久,大陆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带领陆企实地考察,让陆企能和台湾厂商进行有效的对接。这些都显示,陆资来台已成为未来两岸经贸的重头戏。
总之,大陆目前正积极寻求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台湾则是积极推动经济振兴。两岸也将持续进行ECFA的后续各项谈判,经贸交流合作已进入深水区,逐渐碰触到深层次的问题,亟待强化沟通、深化互信,更需要心态的转变与观念的调整,才能有利于两岸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ECFA确定两岸经贸互动的方向、内容与途径,在ECFA后续的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投资保护和促进、争端解决机制等四项协议中,2012年签署了投保协议,服务业贸易的协商已完成绝大部分,货品贸易协议涉及降税项目五六千项,将是今年协商的重点。这体现两岸谈判已由“让利”迈向“互利”,需要双方更多的谅解与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