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者:两岸和平发展需要“刚与软”双框架

时间:2013-01-25 0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台湾《旺报》24日刊载投稿文章就如何维护及促进两岸和平发展指出, 就此议题,首先就是要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建构完整稳定的“一中框架”,这是刚性的框架;其次就是采取生意人的谈判方式 ,用柔的、软的协商谈判促进两岸的和平发展。

  文章摘编如下:

  如何维护及促进两岸和平发展 ?面对此议题,两岸目前讨论的焦点放在如何建构“一中框架”。而这个框架能否被完整稳定的建构,必须以“九二共识”的结构地位稳固为基础。

  稳固“九二共识”地位

  “九二共识”的结构地位要稳固,必须有两个要素。其一是入件化:“九二共识”被正式列入官方文书文件当中;其二是“合宪化”:“九二共识”必须与两岸相关法律相合拍。

  “九二共识”符合台相关规定的框架精神,因此其具有“合宪性”;此外,当局主事者已在不同场合以各种形式论及提及“九二共识”,马英九在元旦讲话中,也提及“九二共识”,因此“九二共识”早已入件化,成为台湾的正式官方文件的环节。

  在大陆方面,近年来相关的主事者也已在不同场合以各种形式论及提及“九二共识”,而中共十八大报告更正式提及“九二共识”。

  让“九二共识”入件化合宪化,是确立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的刚性或硬性的部分。两岸和平发展还有赖柔的、软的框架来支撑。而这种柔软的框架,是两岸对话及协商谈判的方式。

  纵观两岸关系的历史,协商谈判方式不外以下4种:生意人式的协商谈判;道德家式的协商谈判;法学家式的协商谈判;高姿态或霸权式的协商谈判。

  两岸在1992年能形成“九二共识”,其实是经过某种道德家式的协商谈判过程,获得实现的;而从2008年以来,ECFA的签署,其实是通过某种生意人士的协商谈判实现的,而这种协商谈判之所以能开展是以上述道德家式的协商谈判为基础。而ECFA之后续协商谈判,基本上是属于法学家式的协商谈判。大陆有学者近年来常说两岸关系进入深水区,其实与两岸的协商谈判进入法学家式的协商谈判阶段有关 。

  采生意人谈判方式

  两岸和平发展所需的柔软框架是生意人士的对话及协商谈判方式, 这种方式一方面不再需要争立场,因为双方立场在促成“九二共识”形成的道德家式的协商谈判已经获得处理;而另方面也不必太计较细节,从而陷入法学家式的谈判泥沼,双方还是要以两岸和平发展的推进为首要考虑。此外,两岸应尽量避免高姿态式的话语,以免伤到两岸人民的感情,从而影响两岸的和平发展。(作者李英明 中华科技大学副校长)

编辑: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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