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盼双方为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创造条件

时间:2011-01-12 15: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今(12)日表示,我们希望双方能够积极协商,积极地为协商和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创造有利的条件,相信这也是广大文化界的共同愿望。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法制晚报》记者提问:您刚才提到2010年两岸文教交流迈出新的步伐,请问2011年两岸文化交流协议会不会列入今年讨论重点。另外,您刚才说到中华语文工具书《中华大辞典》的编撰,去年有消息说会在今年推出,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消息?

  范丽青表示,开展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对于加深两岸人民的相互理解,密切两岸同胞的感情,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推动建立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机制,符合两岸文化交流发展的现实需求与期待。因此,我们希望双方能够积极协商,积极地为协商和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创造有利的条件,相信这也是广大文化界的共同愿望。(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编辑: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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