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奥巴马鼓励台海两岸政治对话不寻常

时间:2009-11-20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19日刊出署名富权的文章说,奥巴马结束在中国的访问。《中美联合声明》涉及台湾问题的内容,根据台海形势的最新发展,与时俱进地增加了前所未有新论述,更显得中美在台湾问题上具有更大利益交集点,从“求同存异”走向“聚同化异”。更令人触目的是,奥巴马在联合声明中表态支持和鼓励台海两岸进行和平对话。

  文章摘编如下:

  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奥巴马昨日结束了其在中国的四天访问。尽管在这四天中,并没有像外界曾揣测的那样,发表第四个《中美联合公报》,但也发表了《中美联合声明》。而且,这《中美联合声明》涉及台湾问题的内容,根据台海形势的最新发展,与时俱进地增加了前所未有新论述,更显得中美两国在台湾问题上具有更大的利益交集点,从“求同存异”走向“聚同化异”。更令人触目的是,奥巴马在《中美联合声明》中表态支持和鼓励台海两岸进行和平对话。

  奥巴马首次访华,发表了《中美联合声明》,由于在台湾问题上含有前所未有的新论述,就显得“实质内容比表面形式更重要”。——由钱其琛主编的《世界外交大辞典》诠释,“联合声明”亦即“共同声明”,在外交实践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或其领导人举行会议或会谈后共同发表的声明。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表明立场,或说明各方就双边或多边问题所达成的协议以及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可构成条约性文件,对有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些“联合声明”中包含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而属于条约性文件,对有关各方均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其格式与非条约性的联合公报并无差别。中国在处理某些重要的双边关系问题上常采用这种形式,如《中美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中美八一七公报》等。尽管奥巴马访华所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在法律效力上逊于《中美联合公报》,但其内容却一点也不含糊。尤其是首次中美两方都同时强调台湾问题对中美关系的重要性,不再是中方对此立场“自说自话”。

  更重要的是,在中方强调台湾问题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希望美方信守有关承诺,理解和支持中方在此问题上的立场之后,美方首次对此做出正面回应,并紧接着间接为此做出“背书”:除了是按以往惯例继续表态奉行“一个中国”政策,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之外,还首次表达欢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期待两岸加强经济、政治及其它领域的对话与互动,建立更加积极、稳定的关系的政治态度。

  联系到奥巴马在与胡锦涛会面时表态说,“美国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奥巴马几乎是颠覆了其历任前任只是表态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但却从来不愿就台湾的归属问题上明确表态的“既定政策”,间接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这不但是否定了近来沉渣泛起的“台湾地位未定论”,而且也驳斥了所谓“一中一台”及“台湾独立”之论。而且更重要的是,奥巴马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而“胡连会”《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的中心思想就是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谋求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两岸同胞利益,其目标包括促进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建构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架构,包括建立军事互信机制,避免两岸军事冲突,同时也包括了促进讨论台湾参与国际活动的问题,因此,其最终目的还是促进两岸和平统一。

  这个形式上逊于第三个《中美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的《中美联合声明》,但其实质内容却比《八一七公报》已经向前走了一大步。这是因为,《八一七公报》的主要内容,除了是为美国向台湾售卖“防御性武器”定调之外,里根总统还私下向台湾转达了亲笔署名的“六项私人保证”,包括不修改“与台湾关系法”,不改变在台湾“主权问题”上的立场,不压台湾与北京谈判等。

  而《中美联合声明》显然是已经悄悄地调改了这 “六项私人保证”。尤其是鼓励两岸进行政治对话,尽管目前两岸协商经济议题是双方自愿的,但毕竟台湾至今仍未打算与大陆进行政治对话,而《中美联合声明》却表达了欢迎的态度;而“六项私人保证”中“不改变在台湾‘主权问题’上的立场”的承诺,也已受到《中美联合声明》中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表述的“冲击”。当然,其影响程度如何,还须待今后观察。但从奥巴马的基本态度看,这个影响显然是朝着反对“台独”的方向发展的。

  《中美联合声明》未提“台湾关系法”,又是一个鲜明特点。因为在“六项私人保证”中,就有“不修改‘与台湾关系法’”的保证。因此,《八一七公报》发表后,里根当即公开发表声明,声称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将继续根据“与台湾关系法”进行。为此,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八一七公报》是以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为依据的,与美国单方面制订的“与台湾关系法”毫无关系。“与台湾关系法”严重违背了两国建交公报的原则,是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的。任何企图把本公报与“与台湾关系法”相联系的解释,都是违背本公报的精神和原则的,都是不可接受的。

  美方没有在《中美联合声明》中重提“台湾关系法”,固然是为了尊重中国政府,但最少也是“吸取历史教训”。至于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被动式地提到“与台湾关系法”,那只不过是为了应对美国的反对派,及照顾台北“老朋友”的情绪并作一些安慰而已。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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