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提出12项共同倡议

时间:2009-11-09 10: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亲民党副主席张昭雄在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闭幕式宣读12项共同倡议。(中国台湾网 钟宝华 摄)

  中国台湾网11月8日宁波消息 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8日下午在宁波落幕。与会各界人士充分肯定多年来两岸农渔水利交流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与深化相关领域交流合作的12项共同倡议。内容如下:

  1、积极拓展和丰富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渠道与方式。两岸应充分利用大陆的土地资源、市场潜力与台湾的农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经验,优势互补,促进两岸新型农业的发展。鼓励两岸业界合作发展农业生物科技产业。推动建立两岸农业合作的常态性协商机制。共同弘扬中华民族的农业文化。

  2、推动两岸农渔村、农渔民交流,繁荣农渔村经济。加强两岸休闲农业、休闲渔业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两岸农渔民福祉。

  3、促进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并完善销售协调机制和建立稳定通道。拓宽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展销和加工渠道,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良性发展。加强两岸农产品生产及流通领域行业组织的直接沟通与对口合作,推动两岸就农产品通关、检验检疫等技术性议题进行协商并尽早取得共识。继续支持大陆相关机构组织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并在台湾农产品滞销时启动两岸协调机制,维护台湾农产品市场的稳定。继续研拟直接嘉惠台湾农民的政策举措。

  4、支持建立两岸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积极推进两岸在农产品检验检疫方面的合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两岸动植物疫情疫病的传播扩散,确保两岸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5、促进两岸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支持两岸依法加强保护各自注册的对方企业在农业科技方面的商标及专利。加强对台资涉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6、积极促进在浙江、湖南、四川和黑龙江省设立新的台湾农民创业园。亲民党方面将率先与浙江省有关方面合作,共同积极推动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

  7、推动两岸渔业资源合作,促进台湾海峡渔场资源永续发展。促请两岸有关方面尽快协商建立台湾海峡资源养护机制,共同养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鼓励两岸渔业界在台湾海峡共同举办渔业资源增殖活动。研拟在适当时机,检讨增加进口台湾渔产品零关税项目。推动合作发展远洋渔业,共创两岸渔业经济荣景。

  8、确保两岸渔业船员劳务合作规范、有序、良性发展。推动建立两岸渔业劳务合作对口磋商、突发事件处理及定期通报等管理机制,保障两岸渔业船员正当权益。

  9、加强合作,为两岸渔民海上安全作业创造良好条件。建立两岸渔业信息交换和渔业作业安全机制。继续加强两岸在海难救助方面的合作。创造条件,相互为对方渔船提供补给。建立两岸渔事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公正、合理地解决两岸渔船海上作业纠纷,保障两岸渔民合法权益。

  10、支持推动两岸水利事业交流合作。鼓励开展考察、研讨和交流,积极探索两岸水利交流与合作的途径,促进两岸在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灌区管理和保护农业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

  11、促进两岸共同节能减排,合作发展绿色能源产业。鼓励两岸专家学者展开学术交流,促进节能减排科研成果的开发与利用,推动建立两岸绿色能源产业促进平台,协助两岸产业界共同拓展两岸及全球市场。

  12、加强两岸在重大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防范、救援、重建等领域的合作。共同促进两岸本着人道善意、自愿互助、相互尊重、便捷高效的原则,加强在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防御、紧急救援及灾后卫生应急等方面的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两岸共同的救难标志、气象资讯研究交流及救灾互助平台,增强两岸共同防御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两岸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共同倡议由亲民党副主席张昭雄宣读。(记者 李徽 钟宝华)

编辑: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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